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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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川人社发〔2013〕3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关于表彰四川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国华侨联合会:
近年来,全省侨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认真履行侨联职能,发挥侨的优势,主动服务大局,广泛凝聚侨心,大力汇集侨智,充分发挥侨力、切实维护侨益,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侨联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侨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工作者为侨服务、锐意进取的积极性、创造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决定:对绵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等15个“四川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朱浪等74名“四川省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四川侨联系统工作不断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侨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3年6月3日